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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明明未达起征点,为何却要交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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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增值税,2021年第一季度(1~3月)发生销售额25万(不含税销售额,下同),会计上确认收入也是25万。有一笔业务原本发生在2021年4月,但是该企业会计应客户要求提前开具了发票,该笔业务金额约6万元。

2021年4月该企业会计申报一季度增值税的时候,看到原本无需缴纳增值税的企业这个季度需要缴纳增值税了,这时候才发现是一季度开票金额超过了30万。
上述场景,可能有不少小规模企业遇到过。因一时疏忽,也可能是别的原因,导致当月或当季开票金额超过了增值税免征额,从而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需要全额计征增值税。

以上述场景为例,原本一季度销售额25万无需缴纳增值税,因为提前开具了6万的发票,导致该季度销售额达到了31万,需要全额计征增值税。
如果该企业适用的征收率为3%,则需要缴纳增值税=310000*3%=9300元;
如果该企业适用的征收率为5%,则需要缴纳增值税=310000*5%=15500元。
从以上计算结果可知,销售额超过了免征额1万元,而由此产生的增值税税款可能超过1.5万元。
这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税收负担。
 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对税务风险缺乏必要的认识,认为自己不涉及增值税的进项抵扣,按实际销售额开具发票缴纳税款即可,无需进行发票管理。

     然而,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

    上述案例中,由于会计人员不重视发票管理,没有结合税法政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每个季度的开票金额,导致企业缴纳了原本可以不用缴纳的税款。

    以上文场景为例,假如该企业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为40万,其中有6万的发票于一季度末开具,2季度开具发票金额为34万。

    根据新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的规定,2021年4月1日起,季度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该企业二季度销售额虽然超过了30万,也是无需缴纳增值税的。但是由于会计人员提前在一季度开具了6万元的发票,就导致企业产生了9300或15500的税款,可以说是相当不划算了。

    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应该如何通过发票管理,为企业减轻税负、规避风险呢?

      1、关注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销售额总额,如果达到了五百万的边缘,则需要注意:我是想成为一般纳税人还是想继续做小规模纳税人?

    (1) 如果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则需要关注销售额达到五百万的节点,及时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否则,税务机关会有一系列的处罚,例如强制要求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且不允许进项抵扣。

    (2) 如果想继续做小规模纳税人,则需要关注五百万边缘的开票情况,力图做到12个月或四个季度开票销售额不要超过这个标准。

    2、关注每个季度的销售额,如果因为某一笔业务可能会导致销售额超过45万,则需要注意:

    (1) 这笔业务是否可以延迟到下个季度完成?如果可以,尽量把这笔业务放到下个季度来做,让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下个季度。

    (2) 这笔业务是否属于下个季度,而现在对方要求提前开票?如果有这种情况,尽量不要提前开具发票。
最后,给大家总结一下要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文件的规定,年销售额在180万(45*4)以内的企业,都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注意,2021年除外,165万(30+45*3=165)以内可以免征)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年销售额在这个标准内,是完全可以通过发票管理而免于缴纳增值税的。不过,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开票纳税要结合真实业务发生,避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实际纳税申报不匹配,产生税收风险。


来源:文章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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