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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案件范围进一步拓展,最高检发布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第四批)

发布日期:202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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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月16日发布了第四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旨在分享更多关于企业合规的案例和实践经验。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扩大办案规模,逐步拓展案件范围,把合规准备工作提上日程,坚持不懈地推动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全流程和系统性。精准定位涉案企业合规的适用条件,深思熟虑且有条不紊地探索对严重犯罪案件适用合规考察程序,积极摸索对涉及多罪名的企业进行合规考察。现在我们挑选部分最高检发布第四批企业合规案例,让大家更好地理解企业合规的重要性。

案例一:北京李某某等9人保险诈骗案

北京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B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B公司)均系C集团下属企业,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组织架构、管理模式相同,经营场所相邻。李某甲、李某乙、曹某、孙某甲、崔某某、张某甲分别系A公司保险理赔经理、服务总监、保险理赔顾问、车间主任、维修技师,张某乙为B公司保险理赔顾问,李某丙、孙某乙系被保险车辆的车主。

A公司、B公司与多家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保险公司派驻在两家公司的人员负责销售保险、事故车辆定损以及保险理赔等工作,A公司、B公司的保险理赔顾问负责售后协助顾客对接保险公司。李某甲等人为了维系客户、提高业绩,自2019年开始,与到店维修车辆的多名顾客共谋,通过伪造事故现场、故意制造碰撞事故等方式编造出险事由,或者以其它车辆事故定损照片冒充实际发生事故车辆照片夸大损失,骗取保险理赔款。2019年至2021年,李某甲等人共实施14起保险诈骗行为,骗保金额共计41万余元。案发后,A公司、B公司代涉案员工向相关保险公司赔偿了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对相关涉案人员予以谅解。

2022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以李某甲等9人涉嫌保险诈骗罪向顺义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2年5月,检察机关综合考虑该案的社会危害性、认罪认罚情况,依法对李某甲提起公诉,对李某乙、曹某、孙某甲、李某丙、孙某乙等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年6月,检察机关对A公司、B公司启动为期3个月的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考察。同年9月,根据企业合规进展情况,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对李某甲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判处李某甲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同年10月,合规考察结束后,检察机关综合犯罪事实、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对张某甲、张某乙、崔某某等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及效果

1.本案是发生在汽车维修服务领域的保险诈骗案件,主要涉案人员为汽车维修服务企业员工,诈骗所得基本由保险公司转入企业账户,因此本案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需要进一步核实。检察机关从两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调取企业法定代表人、其他非涉案员工的证言以及车辆维修审核单据等,查明本案行为是否出于单位意志,另一方面积极自行补充侦查,前往A公司、B公司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A公司、B公司的负责人及C集团的区域总监均表示公司对员工的骗保行为并不知情,这与公安机关调取到的其他非涉案员工的言词证据以及大多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能够相互印证。在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相结合的基础上,明确本案非单位犯罪,为后续开展企业合规找准切入点。

2.充分开展调查,积极稳妥启动企业合规工作。检察机关在调查中了解到,C集团是一家多元化、跨区域经营的投资控股集团,其旗下的A公司、B公司均获得汽车流通协会认可的百强经销商称号,A公司、B公司近三年年均纳税额分别达到1300余万元和400余万元,共有200余名员工,具有较大的发展前景和社会贡献。但是公司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疏漏,主要体现在没有制定严密的保险理赔管理制度,公司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部分员工为了维系客户、提高个人业绩,通过骗保的方式为客户修车,触犯了法律。检察官在实地调研中发现,两家企业涉案员工众多,案发初期A公司的车辆维修服务部门一度陷入瘫痪状态,两家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形象面临巨大危机。两家公司主动提出愿意承担企业责任,希望进行企业合规整改。同时,保险公司对涉案企业开展企业合规没有异议。检察机关在综合考虑案件事实、企业发展前景、社会贡献、合规意愿的基础上,决定启动合规考察程序。

3.注重权益维护,确保企业合规整改落实见效。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注重对保险公司合法权益的保护,将企业承担经济责任的情况作为审查合规整改落实的要素,同时在办案中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开展释法说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积极促进追赃挽损,被骗保险公司的损失全部被挽回。同时,检察机关强化对涉案企业规范经营的引导,促使企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经过合规整改,A公司、B公司实现了对保险理赔业务运营风险点的有效管控,理赔服务部门的工作质效大幅提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更为规范顺畅。2022年,两家公司保险理赔数据趋向正常,在保险公司内部的合作车商等级均由B级提升至A级。

企业合规案例意义

1.依法全面审查,确保企业合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将案件准确定性作为启动企业合规工作的先决条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的职能作用。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的意见,结合证据进行释法说理,解决控辩双方在案件定性方面的争议。积极稳妥开展企业合规必要性审查,通过组织座谈、查阅企业年报、调取完税证明等材料、听取保险公司意见等方式,多角度审查涉案企业的制度漏洞、发展前景、社会贡献、合规意愿,确保后续开展的企业合规具有必要性、可行性。

2.兼顾企业经营模式和案件特点适用第三方机制,确保企业合规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保险公司在车险营销中往往与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企业暴露出的问题兼具汽车维修和保险服务的双重特点。该案在启动第三方机制时充分考虑专业性和针对性,由汽修行业的行政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合规考察结束后组织公开听证,邀请北京市银保监局工作人员从保险监管的角度提出专业意见,确保合规考察结果运用的科学性。

3.检察机关推进诉源治理,深化企业合规整改实效。在启动、推进、评估涉案企业合规过程中,兼顾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维护保险公司合法权益双重目标。保障保险公司的知情权和发表意见的权利,通过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促进保险合作更加规范、顺畅。立足司法办案,延伸检察职能,充分运用类案调研成果,携手行政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开展保险诈骗犯罪诉源治理专项工作,以个案合规推动行业合规。

案例二:浙江杭州T公司、陈某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杭州T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成立于2017年,系香港上市公司D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第三方互动式广告平台业务。D公司旗下“线上用户运营SaaS”“银行营销SaaS”“第三方互动式广告平台”三个业务板块均在国内行业领先。陈某某等12人分别为T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管人员、业务员。

2017年,T公司发现其互动广告业务中部分代理商可能存在发布彩票广告和疑似涉赌信息的情形,但为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兼任T公司、D公司董事长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与时任公司总裁黎某某等人商定,仍由T公司销售部人员对接相关代理商,商谈投放费用;运营部人员落实广告投放平台、投放时间、投放区域,采用直推或加粉方式向网络平台推送广告及后续维护;商务部人员在网络平台购买广告位进行发布,处理投诉和相关舆情;风控部人员对已上线广告明显为赌博页面的及时予以下架,规避查处。案发后,T公司第一时间下架所有该类型广告,并主动退出1350万元非法获利。

2021年5月13日,西湖区检察院依法受理了犯罪嫌疑单位T公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12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针对该案是否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问题,检察机关审查认为,T公司、陈某某等人与上游犯罪分子没有共谋或默认的共同故意,也未实施共同的犯罪行为,没有直接从上游犯罪行为中获取高额利益,在侦查机关未能对上游赌博平台进行查证的情况下,不宜认定T公司、陈某某等人与上游被帮助人存在积极的意思联络,案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性较为适宜。经开展社会调查,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于2022年2月决定对T公司启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在T公司完成有效合规整改后,2022年9月,西湖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单位T公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1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企业合规整改情况与效果

1.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西湖区检察院多次实地走访企业,调查企业规模以及实际经营状况,听取企业在案发至移送审查起诉期间的整改情况汇报。经深入了解,T公司作为一家成长型科技企业,规模发展迅速,管理层及员工普遍存在重业绩增长轻法律风险等问题,且公司在停止违法行为后,其业绩稳中向好,具备合规整改的基础和意义。西湖区检察院与监管部门、上级检察院开展共同研判,考虑到公司发展前景较好,涉案业务比重小,主要业务运营合法,结合管理层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着手合规整改的情况,在对其提交的合规申请、整改计划等材料认真审查后,决定对该公司开展合规考察。

2.检察机关决定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考察后,根据企业特点,科学选任第三方组织,邀请省、市两级检察院参与并实际指导企业的合规整改工作,充分研究并提出整改方向和建议。一方面,指导企业深入剖析涉案原因:公司高速发展的业绩压力使管理层忽视了合规治理的重要性,导致内部风险管理水平与业务体量不匹配;广告审核制度不完善、线上风控技术能力较弱,内部核心岗位人员权责不明,制度建设未落实,人力及预算投入不够造成审核力度不足等。另一方面,指导企业制定合规整改方案:成立合规委员会,制定《T公司合规委员会章程》,避免管理者个人意志左右公司合规决策;创制《合规事项异议处理办法》《员工奖惩制度细则》《合规监察举报办法》,建立四级合规异议制度,初步形成体系性的日常合规事项管理制度;强化广告业务审核,对内全面更新广告业务内容审核,对外创设广告主身份认证规范,充分落实监管责任,避免第三方代理商及广告主违规发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广告;落实技术合规目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创设一系列广告落地页监控手段,针对违法广告开发了系列技术专利;加强内部人员合规意识,通过合规培训、警示教育、合规专项月等形式,强化“人人合规、事事合规”意识。

3.合规考察期间,公司“一周一汇报、一月一总结”,及时解决整改中的问题。2022年5月考察期满后,第三方组织认为T公司按要求完成合规整改计划,评定合规整改合格。西湖区检察院经过事后走访、现场验收等方式对该结果予以充分审查。为保障涉案企业及时复工复产,同年9月,西湖区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工商联代表、第三方组织成员等参加或旁听。经评议,与会人员对T公司合规整改成效充分肯定,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T公司及涉案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企业合规意义

1.强化能动履职,深入推进企业整改。检察机关从个案出发,考虑涉案企业系辖区重点培育企业,公司规模较大、员工达千余人,所涉犯罪涉及公司部分业务,罪名反映问题较新等诸多因素,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经营发展、保障劳动力就业等公共利益角度综合考虑决定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督促企业重新审视经营流程和机制漏洞,引导企业从源头上完善内部管理体系。

2.第三方组织承担对涉案企业的调查、监督、评估、考核等职责,其专业人员库能否用好,直接关系第三方监督评估的实际效果。该涉案企业存在互联网企业营运模式的专业化特征,且本案又涉互联网广告运营这一特殊领域,检察机关基于涉案合规业务的特性,组建由浙江大学网络安全学术专家、行政主管机关领导、广告业内专家、法律实务专家等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在行政主管的政策引导和业务专家的技术支撑下,合规指导精准有力。

3.针对犯罪成因的专项合规计划辅之以技术监管,形成行业合规示范效应。该案中,针对广告主身份认证这一关键问题,检察机关和第三方监督评估组要求涉案企业克服困难坚决整改到位,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管理好合作伙伴,以点带面,有效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4.强化诉源治理,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办案检察机关督促企业开展合规整改,探索建立适度容错机制,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同时,通过制发数据合规指引,引导企业自主构建数据合规管理、运行、保障和处置体系,强化企业数据安全保障意识和犯罪预防意识,实现“惩”“防”“治”工作的一体化开展,较好地推动了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的有机融合,有力促进了区域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从上面企业合规经典案例以及最高检的近期表态,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合规的重要性被不断强调,企业合规不仅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保障公司稳健运营、有效防范风险、提升经营效益的重要举措,维护交易安全、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从市场运营的角度来看,随着全球合规监管日益严格,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需要适应的规则越来越多,违规成本也大幅提高。因此,企业主动建立一套合规管理体系,可以预防、减轻甚至免除司法机关的制裁,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在全球化市场竞争中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是企业稳健前行的保障。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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